关于填报诸暨市育龄妇女信息表的通知

【来源:公共保障部  编辑:徐寒建  时间:2014-05-23  浏览:

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:

按照诸暨市计生办要求,凡年龄在1549岁之间的、户籍已迁至诸暨的女性教职工和在校女大学生,不论是否婚配,均需填写《诸暨市育龄妇女信息表》,以便更好地掌握我院育龄人口婚育和生育情况,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基础。信息表分为纸质表和电子表,电子表从附件中下载打印,如需纸质表可以到行政楼101公共保障部办公室领取。未婚女性教职工和在校女大学生填第一张育龄妇女基本信息表。请在打“××”处选择填写。

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在527日前将填好的表格交公共保障部101办公室。联系人:张建青,联系电话:877600409200040)。

附件1 《诸暨市育龄妇女信息表》(未婚).doc

附件2 《诸暨市育龄妇女信息表》(已婚).doc

附件3 《天目学院户口已迁诸暨师生信息名单》.xls.xls

公共保障部

2014年5月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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